8月12日晚,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安溪鎮毛橋社區3歲女童琪琪(化固態硬碟名)外出玩耍失蹤,上百人尋找兩天未果,經警方調查,鄰居家13歲女孩小敏稱,當晚自己送琪琪回家,開門時不小心將她撞倒,以為撞死人,因擔心家裡賠不起錢,心裡害怕,遂將其扔進糞坑。
  據警方走訪調查發現,小敏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跟著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小敏的爺爺喜歡喝酒,奶奶身體一直不好。雖然只有13歲,但小敏還算聽話、懂事的孩子,相比同齡人,小敏的思想更加成熟。固態硬碟(《成都商報》8月16日)
  這起悲劇,與當年的藥家鑫案頗為類似,同樣是惹禍之後,擔心“麻煩”,然後採取另一個更為錯誤的方式來“彌補”錯誤,結果鑄成大錯。而且,這類事,出現在平時“聽話”、“懂事”的孩子身上的幾率更高——在事發之後,網友通常指責這些是為當事人開脫罪責的“托辭”。我相信其身威剛記憶卡邊人對其外在的判斷,但這不是一種正確的判斷,而是誤判,並且由於這種誤判,忽視了對其心理問題的關註。
  “聽話”的孩子,要問其“聽話”從何而來?通常無非幾種情況,一是父母要求十分嚴格,不抗癌食物管父母對錯與否,孩子只能按父母的要求行事,稍不聽話,就可能遭到父母的懲罰;二是父母長年不在身邊,寄養在其他親戚家裡,“懂事”的孩子要看大人們的眼色行事,擔心惹事給父母添麻煩,也讓自己處境更艱難;三是孩子個性本來比較軟弱,有些“逆來順受”。
  學校、家庭都希望孩子“聽話”,也愛以“聽話”來表揚孩子,可卻沒有瞭解孩子內心的真住商情趣用品實感受,“聽話”的孩子,往往具有依附性人格,很難獨立、自主,哪怕成人,也要由父母拿主意。與之對應的,則是如果犯錯誤,“聽話”的孩子由於擔心被父母處罰,或者惹父母不高興而手足無措,他們會想辦法掩蓋錯誤,以“討”父母的認可、周圍人的好評。
  相較而言,國外的學校教育,並不倡導培養“聽話”的學生,而是鼓勵孩子獨立思考、自由表達,學生的人格和老師、父母是平等的,包括對於孩子犯錯,老師、父母會鼓勵其承認錯誤、改正錯誤,而不是掩蓋錯誤,這有利於培養學生成為一個獨立、有擔當的人。或有人會說,國外學校也有“服從”教育,但這其實不是“服從”教育,而是規則教育,讓孩子遵紀守法,有規則意識。我們教育在這方面有些顛倒,本該強調學生規則意識教育的,卻沒有嚴格的規範要求;本該鼓勵學生自由選擇、自由發展,卻被父母、老師包辦代替。
  其實,已經有不少父母意識到這一問題,因此會關註孩子內心所想,尊重孩子的選擇,積極培養孩子獨立、自主。但是, 留守兒童的問題就較為複雜。這些孩子,平時就很少獲得父母的關愛,父母能給他們的,就是從打工地寄回錢,保障他們的生活,或者最多一年一兩次見面。在老家,就是有爺爺奶奶照看,也最多只是讓其吃飽穿暖,不會關註孩子內心的想法,更不要說,如果是寄養在遠房親戚家,還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一些孩子給人的感覺很“聽話”、“懂事”,但他們卻生活在孤獨、恐懼之中。或者說,內心的恐懼,讓他們變得“聽話”、小心翼翼。
  當一個13歲的孩子說她把3歲小孩扔進糞坑裡,只因害怕,擔心父母賠償背上巨額債務時,整個社會不要不把她的害怕當一回事。我國幾千萬的留守兒童,有多少生活在擔驚受怕中——他們擔心自己被父母拋棄,被親戚拋棄,他們在老家有家,可那個家是他們的家嗎?而沒有家,又何來安全感?更談何教育?對於他們而言,除了學校教育之外,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基本殘缺。調查顯示,我國問題青少年中,留守兒童占了很高的比例,這不得不說是教育缺失之禍。
  給孩子快樂的童年,培養獨立人格的合格公民,這不該只是口號,而應該是現實的行動,這不論對城市家庭和農村家庭來說,都是十分現實的課題,而對於農村留守兒童來說,眼下最緊迫的,或是給他們一個健全的家庭,讓孩子們能跟在父母身邊,在父母工作地上學、升學、生活,讓他們有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消除內心的惶恐。  (原標題:誰理解“聽話”孩子的內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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