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郭曉蓉)近日,雁塔區城管執法局開始對所有違法行為實行集中處罰,收回了各執法中隊的定額罰款票據,城管執法隊員不能再代收罰款。也就是說以後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後,由行政相對人像繳納交警罰單一樣持《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專用票據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雁塔區城管執法局相關科室負責人介紹,以前執法隊員可以代收罰款,同時出具定額罰款票據,然後執法隊員前往銀行,將罰款統一交到政府制定賬戶里。這樣雖然方便被處罰對象交罰款,但也存在弊端。雁塔區城管執法局現已收回各執法中隊的定額罰款票據,改為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後,由執法中隊隊員將《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西安市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同時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持《西安市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在銀行交過罰款後,當事人須將銀行繳款憑證再交至執法中隊案件承辦人。
   目前,位於長安中路的工商銀行小寨支行和雁南三路的工商銀行曲江支行兩處可以繳納罰款。下一步可繳納罰款的網點有望增加,以方便當事人就近繳納。
   為確保案件做到合理合情合法,雁塔區城管執法局成立了執法案件審核小組,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充分陳述申辯,確定違法行為和處罰金額,杜絕處罰隨意性。同時,在每起案件辦理結束後,將請當事人填寫《行政執法案件評議卡》,聽取商戶對案件辦理的意見和建議,對執法隊員執法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原標題:“城管”執法不能代收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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